近日,经中共宝鸡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将档案管理工作正式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旨在强化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督促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条例》,强力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规定和要求,2017年各县区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未按照《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档案局年初下达的任务指标完成数字档案馆(室)创建工作任务的予以减分;二是未按照《档案法》和市档案局年初下达的任务指标抓好条件保障、业务建设及馆库建设工作任务的予以减分;三是未按照《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档案局年初下达的任务指标完成档案文化建设工作任务予以减分。
在具体考核中,根据规定和要求,2017年市级各部门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1.未按照《档案法》规定完成2006年及以前档案移交工作任务予以减分;2.未按照《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宝鸡市档案馆数字化档案接收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任务予以减分;3.未按照国家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要求和市档案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按时完成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任务予以减分。